2020-05-07 09:20:05 点击:
关于保健食品概念及名称的确定长期没有定论,世界各国依照该国对它的理解,有许多不同的认识。美国将其命名为“功能食品”(Functional Foods)。实际上,功能食品一词最早是由日本提出的。
早在1962年,日本厚生省的文件中已给功能食品下了定义:“功能食品是具有与生物防御、生物节律调整、防止疾病、恢复健康等有关功能因子,经设计加工,对生物体有明显调整功能的食品。”
1990年11月日本提出将“功能食品”改为“特殊保健用途食品”(Food Specified Health Use);韩国曾称保健食品为“疗效食品”(Therapeutic Foods)。德国将这类食品称之为“改善食品”。欧洲各国普遍采用“健康食品”(Health Foods)一词或“功能食品”(Funcitional Foods)。此外,国际上还有营养食品(Nutritional Foods)以及美国科学家提出的“药用食品”(Phama Foods)的称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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